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17年12月5日至7日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公共建筑、商住房、保障房以及工业厂房的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及工程项目的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的钢材、砌体材料、建筑电气材料的使用情况等。
本次检查采用“双随机”系统抽取,共分6个检查组,随机抽取检查组成员,每个检查组随机抽检了6个在建项目,合计36个项目。本次检查共发出《工程质量整改单》19份,发出《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34份,其中施工单位16份,监理单位18份。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总监及监理人员、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未到位或未能履行其管理职责。
二、施工许可证上人员变更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未及时办理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手续就进入下一道工序。
四、材料进场报审表未见或填写不规范,监理工程师未签字。
五、监理月报内容不够详细或未及时向质监机构提交,监理日记、旁站记录缺失或未能反映工地实际施工情况。
六、防雷、消防分包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分包备注。
特此通报。
附件:1、2017年中山市第四季度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分组表
2、2017年中山市第四季度工程质量执法检查汇总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