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投标管理,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各镇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季度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建函〔2019〕336号)要求,我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事务中心于2019年7月10日、11日以“双随机”方式对火炬开发区、南朗镇11个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招标文件及相关档案材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11个公开招标项目均已完成招标文件备案程序。
二、主要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招标文件备案办事指南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项目拆分招标但未提供书面说明;3、中介预算未按《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2017〕10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4、《招标申请审批表》未按要求填写;5、项目招标投标报价上限值在上限值与警戒值之间,但未提供经政府审批文件;6、招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对相关被抽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
特此通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