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及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推进安全大检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根据《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督查方案的通知》(中环〔2017〕16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7〕261号)、《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安委〔2017〕24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告知的紧急通知》(中建函〔2017〕239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印发的《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中建函〔2017〕2358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扬尘防治工作方案》(中建函[2017]300号)等工作要求,我局于2017年12月21日至22日以“双随机”方式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共检查了71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对45个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对15个项目发出动态扣分通知书共34份,对2个项目发出诚信扣分通知书共2份。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扬尘控制: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材料乱堆乱放,未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作业移动机械产生扬尘未采取控扬尘措施;扬尘公示制度未落实;施工现场部分裸露砂土未覆盖;外架未设置洒水降尘喷淋系统;出入口洗车效果不到位;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未做好检查记录;部分监理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省、市防扬尘的有关通知精神。
(二)消防安全:个别项目未按消防制度落实现场消防设施,消防专项检查记录不完善,消防设施验收记录不完善,层间消防栓等消防设施不规范;办公区灭火器数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检查发现的扬尘控制问题及消防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落实,建立台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及时消除问题及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对大检查的项目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抽检工作,以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另外,加大对监理的检查力度,督促监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要求对项目进行安全监理工作。
特此通报。
附件:2017年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大检查暨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整治情况一览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