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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绿地率指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18〕93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 发布日期:2018-07-25 分享:

相关单位

为理顺建设工程绿地率指标验收的有关工作,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和《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子目设置要求,2018年9月1日起市住建局及镇区住建部门不再受理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业务,建设工程绿地率指标验收将纳入城乡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工作。

确保相关业务平顺过渡已完成规划验收办理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的项目按如下情况办理:

一、2018年8月31日前在市住建局或镇区住建部门申请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住建部门将在2018年9月30日前给予办结(行政许可或退件)处理。

二、2018年8月31日前未在市住建局或镇区住建局申请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项目建设单位请向城乡规划部门咨询建设工程绿地率指标补录事宜。

住建部门的《中山市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备案表》或规划部门已注明建设工程绿地率指标的证明文件均可作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中的绿化专项验收文件。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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