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将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物业小区开展第四季度物业执法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移、是否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是否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等。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用双随机方式进行电脑随机抽选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
二、检查时间
2017年12月20日。
三、检查分组
本次检查分2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抽选4个物业项目进行检查。
请有关单位配合完成本次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