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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散装水泥“三禁”和 墙材“禁粘”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号:中建函〔2018〕462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8-03-14 分享:

各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省政府令第156号)、《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5号)规定,结合《关于印发<广东省粘土砖厂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18〕226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散装水泥“三禁”(即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墙材“禁粘”(即禁止使用粘土砖或者已规定禁止使用的其他墙体材料)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中山市辖区内已报建在建工程项目。

二、检查方式、时间

(一)2018年3月20日前,各工程项目相关单位自查自纠;

(二)2018年3月20日至3月30日,我局将随机抽取15个工程项目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

(一)在建工程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情况;

(二)在建工程禁止使用粘土砖或者已规定禁止使用的其他墙体材料及新墙材应用情况。

、工作要求

(一)各镇(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本次专项检查内容传达到所管辖区的各建筑工程项目,督促工程项目按规定实施“三禁”和“禁粘”。

(二)各在建工程相关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在工程实施“三禁”和 “禁粘”,并对工程项目按附表《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三禁”和墙材“禁粘”检查表》进行自查;

(三)我局散装水泥管理站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散装水泥“三禁”和墙材“禁粘”专项执法抽检;

(四)在执法抽检中发现存在违反“三禁”和“禁粘”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检查结果将在住建局政务网上进行通报

四、举报方式

如有发现存在违反“三禁”和“禁粘”行为的,可向我局散装水泥管理站举报,举报电话:0760-88320532

: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三禁”和墙材“禁粘”检查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12


附件下载 : 中建函[2018]462号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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