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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秩序“双随机”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9-06-28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印发的《2019年广东省房地产领域社会矛盾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粤建房〔2019〕76号),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6月13-14日,我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由我局统一部署,采用“双随机”的方式,共派出19名检查人员,6个小组开展工作,分别对市内24个镇区的49个房地产项目及24个中介机构门店进行检查。重点对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信息、宣传广告、销售合同等资料进行检查。

、存在问题

参加检查的各部门执法人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发现被抽查的房地产项目和中介机构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一)部分项目公示不够规范。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未按备案价格明码标价进行销售,检查组已在现场要求开发商立即整改。部分项目未按照《广东省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建房〔2016〕220号)要求,未在现场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我局对相关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二)部分项目存在不规范广告。部分项目广告用语含不规范字眼,如暗示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

(三)部分项目未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要求,在销售现场公示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

(四)部分中介机构门店已停业或变更经营地址,未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未按照要求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现场公示信息不规范。

针对现场存在问题,我局汇总整理后将发出23份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项目限期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督促开发商及时整改。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督促开发商及时进行整改。对未能现场整改的项目,将安排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下一步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对已停业及变更经营地址等存在异常经营情况的中介机构将及时发函给市场监管部门跟踪处理。

(二)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目前已完成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办事指南,正在督促经纪机构抓紧备案。从2019年9月1日起,未完成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不能在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代理相关业务。下一步,我局将理顺对中介的管理,加大管理力度。

(三)完善房地产企业的诚信管理。我局已将房地产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报送市司法局审核,在此基础上,计划制定联合惩戒措施,使房地产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规范房地产企业销售经营行为,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此通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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