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汕头“4·9”以及我市“4·10”事故教训,结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加强我市建筑、道路桥梁施工塔吊安全监管的通知》(中建函[2018]834号)工作安排,市住建局于5月15日至16日对各镇(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和扬尘防治开展专项检查。本次检查由市住建局郭明星副局长、吕福青副调研员带队,以“双随机”的方式共检查了24个在建工程项目,重点针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以及建筑施工扬尘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对24个项目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对16个项目共发出动态扣分通知书63份,对4个项目共发出诚信扣分8份。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单位迅速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闭环管理。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发现部分项目未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汕头“4.9”、东莞“4.12”事故后自查自纠工作,未建立台账和落实整改工作,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在下一步工作中,市住建局将按照《中山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工作、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