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19年3月13日至15日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及工程项目的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以及抽检结构实体,抽查工地用钢、砌体材料、建筑电气材料,抽查工地建筑用砂使用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本次检查共分5个检查组,通过“双随机”系统随机抽取检查组成员,每个检查组随机抽检了5个在建项目,合计25个项目。本次检查共发出《工程质量整改单》19份,发出《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22份,其中施工单位8份,监理单位14份。抽检结构实体8份,其中包括钻芯29组、楼板厚度8组、氯离子3组均合格,钢筋保护层34组,其中12组未达设计要求;抽检电线电缆1组、蒸压加气砌块3组、钢筋焊接1组、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1组、冷热水用聚丙烯管材1组、冷热水用聚丙烯管件1组,结果均合格;抽检钢筋原材14组,其中1组拉伸试验不合格,已双倍复检,结果合格。现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部分项目的总监及监理人员、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未到位或未能履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会议纪要未签名、整改通知单未及时回复、监理月报未能如实反映实际情况、监理日记,旁站记录不规范等)。
部分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变更未及时重新送审;施工许可证上人员变更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办理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手续就进入下一道工序;现场检测报告资料不齐全;施工现场未设置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室或养护箱,温湿度记录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特此通报。
附件:1、2019年中山市第一季度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分组表
2、2019年中山市第一季度工程质量执法检查汇总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