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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排水中心对水质监测不符合标准的排水户开展责令整改工作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8-04-08 分享:

市排水中心于2017年12月完成中心城区涉及医疗、餐饮、综合体、工厂等92家排水户的水质监测工作。其中有20多家排水户排放的污水水质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规定的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针对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排水户,市排水中心向其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排水户限期自查水质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及时改正并复测水质。排水户积极配合整改,对化粪池、隔油池等排水管口进行清理,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查机构进行复检,做到合法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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