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自2019年9月1日起,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时应当提供《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详见附件),供住房租赁当事人阅读。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2、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5日
附件下载 : 中建通[2019]86号 附件1.pdf
附件下载 : 中建通[2019]86号 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