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认真核对,现对《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上半年物业管理“双随机”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建通〔2020〕83号)作出如下更正:
一、附件中序号8,丽城乐意居,中山市嘉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主要问题:未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该问题录入有误,中山市嘉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丽城乐意居项目已进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二、附件中序号26,金都华庭,中山市金手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理意见中补充:未办理物业备案由市住建局下发整改通知书。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