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福铭等业主:
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民生路88号1梯加建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告知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81212018110054号)及其变更(延期)批复已撤消。你们申请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442000202004300401)存在“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撤销我局2020年4月30日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442000202004300401)。
特此告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