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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上半年物业管理及人防工程“双随机”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文号:中建通〔2021〕64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07-20 分享: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于2021年6月22日—6月23日对全市物业小区开展了物业管理及人防工程“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采用双随机方式通过电脑随机抽选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共派出5个检查组,对49个物业项目(含26个人防工程)进行检查,对其中9个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物业管理方面: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不足,未做好公共区域的维护管养工作,小区绿化养护较差;部分物业企业未登记注册“中山市物业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部分物业企业接管小区时未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等。

(二)人防工程方面: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未建立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部分人防工程内存在倾倒废弃物、有积水、人防设施有锈斑等问题;个别人防工程存在顶板开洞问题,影响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使用效能。

(三)消防方面: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设备维护管理不足,消火栓设备有坏、缺失,消防电话不通等;消防主机报障未及时处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上岗;消防制度、检查记录不完善;部分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点防火设施设备不足等。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时,将消防问题及时转消防部门并进一步跟进。在下阶段工作中,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消防、人防等公共设施设备以及公共区域的维护管养工作,对未做好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企业未在诚信平台登记注册、破坏人防工程结构等行为,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不按时落实整改的要进行诚信扣分处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特此通报。


附件:2021年上半年物业管理“双随机”检查汇总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0日


附件下载:

2021年上半年物业管理及人防工程“双随机”检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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