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中心城区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请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88362061。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下载 : 关于调整中心城区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工作方案.doc
链接:租赁补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