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13〕1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了《中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7月4日前反馈我局。联系电话:88330167,邮箱:3039647083@qq.com,请在反馈意见时简单说明理由、依据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附件:《中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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