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施行和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拟对《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以满足新形势下全市商品住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现将修订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向我局反映。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6月2日;
联系部门: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事务中心;
联系人:冯立兵,电话:0760-88308043;
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民族东路1号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事务中心办事窗口。
附件:《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8日
附件下载:《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