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的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中山市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4月2日-4月15日期间向社会各界征求了意见。截至2022年4月15日,我局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