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发改委印发的《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粤发改稽察【2018】442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粤建规范【2018】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秩序,加大社会监管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印发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要求,新增了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报告、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和合同订立及履行信息等7个公开事项,并规定了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事项内容。
2019年3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须按此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