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防范和打击我市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贯彻招投标警务联动机制,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关于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与公安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粤建执〔2013〕24号)、《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公通字〔2016〕1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局日前联合中山市公安局、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共同制定了《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警务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并于8月24日开展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警务联动机制办公室挂牌仪式,同日举行了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警务联动机制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由市住建局副局长甄红玫主持召开,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兆英、中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刘国良、中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赵湘及中山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会上就实施方案中的分工内容、实施情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
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警务联动机制办公室设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于9月1日正式启用,将为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公安、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