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关于对排水户排放的污水水质进行监测的规定,市排水中心今年计划对中心城区现状医院、工厂、综合体、餐饮等合计约100家排水户开展水质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受委托的水质监测机构已完成80多家排水户的水质监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对水质监测结果不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排水户,市排水中心已向其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排水户限期排查水质不达标的原因,整改后书面回复市排水中心,对整改后的排水户市排水中心还将进行水质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