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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挂证”信息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进行信用等级降为D级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9-10-08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粤建市[2018]259号)要求,自2018年12月起,我局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截至目前,部分企业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信息的整改公示期已期满,处于核实处置阶段,且未完成整改。经我局向企业发出告知函,部分企业逾期未落实整改,且未提出异议。

经研究,我局决定按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信息中,处于核实处置阶段仍未整改完毕,且未提出异议的企业(详见附件)进行信用等级降为D级,暂停《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诚信档案》信息,暂停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和承接新的工程业务,直至整改完毕为止。

企业需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信息进行整改,整改完毕的,向我局申请移出黑名单。

如你单位认为“挂证”信息不属实,请向我局提交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至少包括以下证明材料:1.你公司与“挂证”信息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2.你公司为“挂证”信息人员交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至少近三个月);3.“挂证”信息人员在你单位工作期间的月工资发放记录凭证;4.你公司关于“挂证”信息人员的考勤记录;5.其它证明“挂证”信息人员是你单位正式员工的材料。

 

附件:“挂证”信息未整改完毕企业清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30  

 

(联系人:黄炜杰,电话:88329929)

 

附件下载 : “挂证”信息未整改完毕企业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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