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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23〕138号 ​ 中建规字〔2023〕4号 信息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3-10-19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决定废止以下部门规范性文件:

  编 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1

  关于规范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实施意见

  中建通〔2019〕17号

  2

  中山市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指导意见

  中建通〔2012〕39号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6日

  

政策解读:《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文字版)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音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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