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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中山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招标金额小于1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18〕79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8-06-29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3月27日发布的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需要招标经研究,我局决定废止《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招标金额小于1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相关事宜的通知》(中建通〔2017〕51号)。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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