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3月27日发布的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需要招标。经研究,我局决定废止《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招标金额小于1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相关事宜的通知》(中建通〔2017〕51号)。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