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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施工报建阶段市政建筑类项目一门式联合办理工作方案》和《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施工报建阶段市政建筑类项目一门式联合办理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17〕55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公安消防局 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5-16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实施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办[2016]30号)精神,推行投资项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经市住房城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人防办、部分审图机构讨论研究形成施工报建阶段市政建筑类项目一门式联合办理工作方案》《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施工报建阶段市政建筑类项目一门式联合办理操作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附件:1、施工报建阶段市政建筑类项目一门式联合办理作方案

     2、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施工报建阶段市政建筑类项目一门式联合办理操作细则(试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公安消防局  

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联系人:郑剑锋,电话:88383355


附件下载 : 中建通〔2017〕55号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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