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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使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

文号:中建函〔2017〕960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7-06-02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山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我局根据招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将不定期完善和修订我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范本的公布方式。为让招投标各方主体能及时掌握最新修订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我局已在中山建设信息网(http://jsj.zs.gov.cn)上予以发布,请各相关单位关注中山建设信息网的“办事指南”栏目并下载使用。

二、使用注意事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山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中建通【2016】117号要求,招标人进行招标活动时须使用最新发布的范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确需提出与范本不一致的特殊内容的,应作书面说明(说明格式见附),与招标文件一并送备案。如招标代理未按要求使用现行范本的或未提供特殊内容书面说明的,其行为将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扣分处理。

在使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8333919

附件: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说明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9


附件下载 : 中建函〔2017〕960号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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