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粤建科〔2017〕1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