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中心城区市政工程施工监督管理,促进施工现场做好文明施工,我局制定了《中山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社会监督处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实施时间为1年,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3日
附件下载 : 中山市中心城区市政工程社会监督处理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