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工作,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府办电〔2016〕22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建通〔2016〕139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建通〔2016〕170号)等文件要求,围绕“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目标,营造整洁、畅顺、绿色、安全的城市环境,我局制定了《建筑工地和空置地环境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建筑工地和空置地环境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