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其他文件
您现在的位置: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关于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中建〔2008〕8号)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18〕155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8-12-24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关于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中建〔2008〕8号)文件。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223

 

新媒体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