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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山市下放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17〕48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7-04-24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下放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中府【2017】15号,以下简称《管理权限目录(2016年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妥善处理事权交接,《管理权限目录(2016年版)》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含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初步设计受理发证等事权工作,自2017年5月15日始由火炬开发区及翠亨新区开展。

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火炬开发区住建局和翠亨新区公建局径向我局的对口职能部门反映。

附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下放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24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下放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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