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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事权下放相关事宜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18〕126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8-09-26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山委办〔2018〕8号)精神,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石岐区等镇区调整事权下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对石岐区和古镇镇进一步实施事权下放(详见附件)。

二、同意扩大对部分镇区招标投标监督事权下放:

(一)石岐区、小榄镇、三乡镇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不涉及市财政出资)的项目下放。(详见附件)。

(二)东升镇、三角镇、民众镇、坦洲镇总投资3000万以下(不涉及市财政出资)的项目下放(详见附件)。

三、其他镇区事权下放权限不作调整。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2018年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权下放权责清单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 : 中建通[2018]126号 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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