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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19〕38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9-03-28 分享:

各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督促落实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了《中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专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附件:中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专项工作方案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6日  

 

 

中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

管理专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加强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实现劳务用工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督促落实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对未落实实名制管理的在建工程项目制定计划,明确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工作计划

(一)开展专项检查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及落实标准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已按要求设置实名制通道并安装实名制考勤系统;

2、建筑施工企业已配备劳资专管员负责对施工现场人员进场作业进行考勤,并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实时制作施工现场进出场记录;

3、建筑施工企业于每月10日前对施工现场人员的考勤与工资支付情况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4、建筑施工企业已将项目信息,施工现场人员信息及时且完整地对接至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路线

1、3月底前(企业自查阶段):施工企业对不符合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的工程项目按要求自行整改;

2、4月中旬(集中检查阶段):住建部门成立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5天完成整改。

3、4月下旬(整改落实阶段):施工企业按落实标准如期完成整改,住建部门通过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查询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施工企业,按照《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报人社部门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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