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产权(租赁)单位,各施工、监理单位:
2019年1月23日湖南省岳阳市发生一起塔吊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按照省住建厅领导的指示精神,请各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压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节后做好复工安全检查,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隐患排查治理防线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筑牢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防线。
二、严格建筑起重机械进场管理,做好把关工作
施工单位、租赁单位、监理单位应对起重机械进场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无损坏,主要结构件腐蚀磨损状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否齐全等内容。检查结果须三方签字认可,达不到要求的起重设备不予进场。
三、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到位监督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人员以及相关操作人员,必须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拆装单位和拆装人员、塔机操作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禁无证作业。进行建筑起重机械装拆作业时,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监理单位要派专业监理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并按要求做好监理旁站记录。
四、认真落实住建部门的监管责任
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工作要求,尤其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告知、检测及使用登记管理等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不履行安装拆卸告知程序、不按规定验收后使用、不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和非法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安装时现场无技术人员监督,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安全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或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