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19年12月11日至13日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及工程项目的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抽检结构实体,抽查工地用钢、砌体材料、建筑电气材料,抽查工地建筑用砂使用情况。
根据相关工作调整,本次检查共分5个检查组,通过“双随机”系统随机抽取检查组成员,每个检查组随机抽检了5个在建项目,合计25个项目。本次检查共发出《工程质量整改单》13份,发出《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18份,其中施工单位8份,监理单位10份。抽检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3组,钢筋原材6组,钢筋焊接2组、陶瓷砖2组、防水卷材1组、电线电缆14组,烧结多孔砖2组,玻璃光学1组,结果均为合格。现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部分项目的总监及监理人员、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未到位或未能履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会议纪要未签名、整改通知单未及时回复、监理月报不齐或未能如实反映实际情况、监理日记,旁站记录不规范、对进场材料未履行审批职责、对设计变更未履行审核职责、监理工程材料报审表不规范或缺少材料报审表等)。
部分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变更未及时重新送审或未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施工许可证变更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办理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手续就进入下一道工序;现场检测报告资料不齐全;缺少桩基础/幕墙/消防分包单位的施工许可备注材料;施工现场未设置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室或养护箱。
特此通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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