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落实居住小区“十严”措施的工作要求,有效防止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于2月9日印发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居住小区落实“十严”措施工作要求的通知》,为进一步细化措施,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
全市所有居住小区,特别是开放式小区,必须于2月15日前一律实行有效封闭式管理,小区所在属地村(居)委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
二、严防死守把好小区关
对于辖区内登记在册居民发放“生活通行证”、“工作通行证”,推广使用“e通行证”。“生活通行证”,严格实行“一户一证”、“两天一户”、“一证一人使用”,在通行证上制定好日期和表格,每两天为一个格,出入一次划一个格。申领“工作通行证”,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通行证式样可由各镇区、各村(社区)、物管小区根据需要自行设计印制发放,加盖发放单位的公章。对于小区常住居民不再重复填写登记表,凭通行证出入,但必须做好“两查一测”,对特殊情况进出小区的人员仍要做好详细登记。
三、严格执行居家隔离
物业服务企业对近期返回小区的业主,在做好“两查一测”情况下发放通行证;对“三类”人员立即报属地村(居)委会,停发通行证;对需要居家隔离的住户,及时收回已发出的通行证,配合属地做好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协助解决好生活必需品等物资的采购和供应。
四、继续做好“十严”宣传
继续加强以“十严”措施为重点的宣传工作,逐家逐户派发“十严”宣传单张,居住小区出入口显眼位置需摆放“限制出入”警示牌,确保“十严”宣传工作不留死角、全面覆盖。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