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防汛防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因自然灾害诱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0年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粤防办〔2020〕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重视汛期施工安全生产
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汛期和台风季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针对汛期和台风季节的特点和规律,全面分析评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和防风抗风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开展汛期和台风季节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演练,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准备到位,全面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排查
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针对我省汛期和台风季节的气象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严格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汛期和台风季节安全检查,做好灾前安全防御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基础开挖、地下室支护结构、地下管线施工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基坑壁的有效支护,密切监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对全市在建的有使用塔吊等起重机械,或工程进度处于深基坑、高支模施工阶段,或存在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等情形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求停工排查隐患,及时将地处低洼地段临时建筑的作业人员藏离至安全地带,防止因台风暴雨导致的人员伤亡。
(三)加强对临时工棚、简易宿舍、铁皮屋、围墙(围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等地质突害威胁的,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
(四)台风、强降雨影响范围的施工工地应及时停工,并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绝不允许以抢工期为由冒雨冒险作业。
(五)全面检查工地现场的防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处于危险区域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并妥善安排好人员转移,严防因自然灾害造成群死群伤。
三、工作要求
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防汛防风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迅速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信息。要严格落实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险情,有关单位要及时处理、按规定及时上报我局,并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应急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