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力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中建通〔2020〕25号)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契机确保在建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全覆盖的通知》(中建通〔2020〕17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在2月29日前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现全面复工复产,截至4月10日在市实名制管理平台上传考勤人数不小于50人的工程项目和为应对本次疫情、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行为的建筑企业可申请企业信用良好行为加分。经核查,截至4月10日,全市共有125个房屋、市政在建项目符合复工复产加分和57家建筑企业符合捐赠行为加分,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或因工程实际情况无法达到考勤人数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书面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1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
附件:1、申请复工复产加分房屋市政在建项目一览表
2、有捐赠行为申请加分建筑企业一览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萧灿焜,8838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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