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缴库工作的通知》(粤财行〔2019〕88号)规定,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结算业务将于2020年11月30日截止申办。凡在本市已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且未进行申退或结算的缴款单位,请登录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http://jsj.zs.gov.cn/)进行“两金”返退网上申请,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提交至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窗口(地址:市博爱6路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8320532)办理申请或结算,逾期视为放弃申退。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