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房屋租赁当事人: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和《中山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20-2022)》等文件精神,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提高房屋租赁合同网签登记备案效率,我市将开通房屋租赁合同网签登记备案微信小程序办理渠道。房屋租赁当事人可通过手机登录微信小程序“中山住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登记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业务范围
自2020年12月15日起,在原有镇街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的基础上,增加房屋租赁合同网签登记备案微信小程序办理渠道,具体如下:
(一)适用主体:房屋租赁当事人、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企业等。
(二)房屋类型: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等。
(三)业务功能:包括实名注册、房屋产权认证、网上签订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变更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注销。
二、网上办理渠道
(一)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中山住建”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网上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中山市房屋租赁网签系统(微信小程序)操作手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使用小程序“中山住建”办理,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信息授权,对个人身份信息实名认证、产权信息在线核查和电子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等,系统即时受理,并将租赁当事人申请事项转至镇街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办理。
三、其他事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也可按现行做法,在房屋所在的镇街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二)产权信息核查通过,签订合同后核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电子证书;产权信息核查不通过,签订合同后系统进行信息采集登记。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房屋租赁网签系统(微信小程序)操作手册
1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下载:中山市房屋租赁网签系统(微信小程序)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