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意见》(粤府办〔2020〕27号)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更好指导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办事,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我局更新了《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办事指南》《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办事指南》(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2、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办事指南
3、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办事指南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9日
附件2: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办事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