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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节后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02-22 分享:


各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各施工项目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现将我市在建工地节后复工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复工工作部署

  春节后各地建筑工地陆续恢复生产,在此期间上岗人员安全意识松懈,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不足等因素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教育,认真做好复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要重视和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安全培训,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促使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本项目危险场所、防范措施、基本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制度。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监理单位要认真核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禁止无证人员上岗。

三、提高认识,落实建设工地疫情防控要求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从外地返回中山的管理人员及工人,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办和疾控机构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同时,在建项目各参建方要进一步强化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出,进场参建人员必须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健全完善参建人员进出管理制度,严防参建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接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各项目要提前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可按30天满员使用计算,配齐备足测温设备、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专业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84消毒剂、含氯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四、立即行动,开展复工安全隐患排查

  在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到岗的前提下,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施工起重机械(含施工起重设备、挖掘机、铲车、项目租赁的渣土运输车辆等)、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施工临时用电设施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彻底、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并落实专人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对隐患整改不落实、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严禁复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跟踪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前必须安全检查合格,并由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复工检查签字资料作为工程项目安全资料归档备查。

五、加大力度,严肃开展工地复工后检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违章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0日


  附件:复工安全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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