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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21〕29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04-28 分享:


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4月20日召开的全省、全市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消防工作及“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4月22日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研判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节日安全防范重点,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时间

2021429(星期四)

二、检查重点

(一)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监理人员等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节后复工自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复工检查台账归档情况。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加大防控力度;是否按要求落实进场人员“粤康码”检查制度,是否完善参建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康档案;是否按30天满员使用计算,配齐备足防疫物资。

(三)危大工程管控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审核、验收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含施工起重设备、挖掘机、铲车、项目租赁的渣土运输车辆等)、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四)建筑施工扬尘防控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建设工程施工扬尘专项检查;是否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控“六个100%”的措施;是否按要求对工程运输车辆严格实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是否按要求对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管理。

(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等单位是否落实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消防通道,以及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动火审批和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六)防汛防风风险排查情况。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等单位是否结合本工程施工实际,制订科学有效的现场处置方案;是否排查容易受到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人身安全的风险是否对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和临时建筑设施开展防汛防风风险排查和备汛工作自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街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各责任主体要抓实抓细“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继续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粤参建人员及来粤探亲家属的排查,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住房城乡建设镇街主管部门要严厉打击违规转包、违法发包、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等行为,强化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过程管理责任;高度关注汛期异常天气对安全生产的影响,落实建筑施工领域防灾措施,严防强降雨和强风等因素导致脚手架、建筑塔吊倒塌;加大对墙体、高边坡建筑物的安全排查,要切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高空作业“五个必须”,从作业审批、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现场监护等各个环节入手,切实抓好源头管理,常抓不懈,继续巩固行动成果。

(三)严防严控重大安全风险。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危大工程切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六不施工”和动工前主动报告制度等措施要求,严防严控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领域,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运行等重点环节,检查建设项目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危大工程“六不施工”要求情况,严防严控重大安全风险

、检查程序

此次大检查共分6个检查组,采取“双随机”模式,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检查。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并全市通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428


(联系人及电话:程谟栋8826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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