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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09-10 分享: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20210831》(粤建质函〔2021〕622号)要求,我定于9月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质量主题教育宣传,大力倡导质量第一意识

“质量月”期间,局属各有关部门以及建筑业行业协会(学会)、工程参建各方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工作安排,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公众号、微视频等新兴媒体,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一是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工程质量相关政策文件,切实提高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二是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宣传推广成熟有效的施工工艺、工法,指导一线作业班组及人员提升作业水平。三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悬挂张贴标语、设置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进一步强化全员质量意识。

(二)精心组织观摩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选择2项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通过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活动(观摩项目详见附件),推广介绍我市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信息化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装配式施工、绿色施工、样板引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优秀施工工法等先进经验做法。

(三)认真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局属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以及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情况,严厉惩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切实做好对工程项目建筑材料的监督抽检和建筑构配件的监督抽测工作,确保工程实体质量;二是持续抓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贯彻实施,统筹推进各地区的手册信息化试点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对建筑用砂石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全面落实预拌混凝土从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入场、施工到验收整个过程的质量管理;四是持续抓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提升工程品质;五是结合工程检测服务和监管平台的上线运行,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严肃查处混凝土质量不达标、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积极推广质量管理经验,促进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加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部分施工企业住宅工程防渗漏经验做法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省级优秀施工工法和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的通知》的宣贯,向社会推广部分施工企业住宅工程的防渗漏经验做法和近几年省级优秀施工工法和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积极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学习借鉴,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技术积累和技术创新,积极参与省优质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创建活动,促进行业技术水平提升。

(五)认真策划工程质量论坛,积极研讨行业热点问题

鼓励开展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牵头组织召开的工程质量论坛、研讨会,在智慧建造、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混凝土工程质量管控、监管效能提升等方面开展深入交流,加强工程质量先进工法、QC成果和先进管理方法的推介。鼓励优秀建筑施工企业适时开展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等展示、参观活动,加强同行间学习交流。

(六)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各类比对竞赛活动

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一是市建筑业协会举办建筑施工企业观摩会,引导企业加强创新实践、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我局将积极指导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市政行业协会、市建筑业协会检测专业委员会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级行业检测机构“比对试验”以及检测和鉴定从业人员知识竞赛,弘扬爱岗敬业精神,提升从业人员学习能力,进一步增强我市建设工程行业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策划。结合本地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和工程参建各方的积极性,制定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属地项目情况,组织1—2个项目开展“质量月”的观摩活动。

(二)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活动安全。严格遵守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确定相关活动的形式、规模、密度、频率等,扎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解决实际问题,力求取得实效。要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为群众办实事的平台,着力于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工程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活动,有效提升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力求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经验提炼,做好总结汇报。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局属各有关单位9月3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通过“粤政易”报我局质量安全监督科,以便汇总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附件:2021年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观摩项目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日


(联系人:王开兵,联系电话:88382089)


附件下载:2021年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观摩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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