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中山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请你们落实《通知》要求,进一步将工作做实做细,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