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21年9月14日至16日组织开展了2021年全市第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及工程项目的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抽检结构实体,抽查工地用钢、砌体材料、建筑电气材料,抽查工地建筑用砂使用情况等。
本次检查共分为5个检查组,从市、镇(街)两级的人员库中分别随机抽取检查组成员,通过“双随机”系统随机抽选检查项目,每个检查组随机抽检了5个在建项目,合计25个项目。本次检查共发出《工程质量整改单》12份,发出《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5份,其中施工单位3份,监理单位2份。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如下:
一、部分项目的总监及监理人员、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会议纪要信息缺失,施工日志、监理日志、旁站记录不规范,进场材料报审表缺失或不规范等。
二、部分项目现场未设置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室或标养室设立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现场未见同条件养护试块;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变更未及时重新送审。
特此通报。
附件:1、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分组表
2、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汇总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