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21〕56号)要求,以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做好国庆假期期间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做好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思想上不放松、不懈怠,特别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外来人员严格落实体温检测、验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加快完成物业服务人员疫苗的全阶段接种,加大对垃圾场站、电梯轿厢等公共部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杀力度和频次,积极配合社区和相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好,不走样。
二、狠抓物业服务管理区域火灾风险防控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物业管理区域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积极配合消防、应急、公安等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醒业主外出要做好居家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消除物业管理区域消防隐患。
三、落实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安全防范工作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消防等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广告牌等高空坠物安全防范,落实安全巡查和值班值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配合做好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24日全省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领导“努力奋战一个月时间,切实扭转被动局面”的工作部署,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公告栏、出入口、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要佩戴头盔的宣传单张,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并在小区进出口处积极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居民主动佩戴头盔出行,全力配合做好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五、切实强化检查督导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2021年中山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一方面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自查自纠,另一方面要加大检查力度,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物业小区管理状况,提前部署,防患于未然。对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未履行法定职责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情形的,要马上责令整改。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依法进行诚信扣分处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惩处。我局将根据工作安排开展抽查检查,对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导。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