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推动“评定分离”试行试点的改革要求,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在综合调研情况及参考周边城市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服务类招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导规则(试行)》,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