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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中建〔2013〕2号文件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21〕106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10-09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督促清理有效期即将届满文件的函》(中司函〔20208号)要求,因《中山市基坑工程技术管理规定》(中建〔20132号)有效期已届满,经研究,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废止中山市基坑工程技术管理规定》(中建〔20132号。我市基坑工程技术管理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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