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我局起草了《中山市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中山市建设工程高处作业防范承诺书》及《中山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现就组织签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新建的工程项目开工时必须签订承诺书,在工程施工前报送给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为施工安全监督交底资料存档;项目建设过程中参建单位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重新签订,并报送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新报建项目承诺书的签订工作,以签订承诺书为契机,对建设工程涉及新冠疫情防控、高处作业防控及有限空间作业防控相关业务内容进行宣贯,进一步强化工地安全生产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山市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
2.中山市建设工程高处作业防范承诺书
3.中山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防控承诺书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9日